日前去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事時,丹尼爾看到久違的繁體中文(其實他不會分辨繁簡體),臉上盡顯"到此一遊"的興奮。在填表單時他卻突然惆悵道"好希望有中文名字喔!這樣我就可以寫中文了!"
想起上回討論丹尼爾的中文名字已是將近一年前,爾後也不了了知。當晚我和母親討論,母女兩人還是覺得直接用英文音譯就好。一來方便(分明是懶得想稱頭的名字),二來他的音譯筆畫簡單(否則真以丹尼爾要的龍,虎,等字命名,他一定會摔筆不學了。),學習簽名較容易。
於是丹尼爾的中文名字【季丹尼】就這樣(草草)定案(三分鐘內)。
晚餐後我提起名字一事,丹尼爾樂地問一堆問題,當中不乏"那我的綽號是什麼?(只因他聽我母親在台灣都叫我"妮~~"或“妮妮~~”)"(於是我說你的綽號也是尼尼)
他又擔心地問道,他該不會被人被戲稱“GG(因為姓季?)”吧?(自從以前教他GG指男性生殖器後,日後他談話皆以GG作代號)
飯後我拿了本筆記簿教丹尼爾寫名字。自己寫來容易,他開始練習則一堆問題,諸如筆畫順序;如何撇;如何勾;最簡單的“尼”字他最多問題(例:"尸"的組成結構--要很正嗎?還是要傾斜,"匕"怎麼勾,要多大,一定要坐在"尸"的正下面嗎?……等等)才發覺外國人學寫中文真不是普通困難。
但大體而言丹尼爾寫字力求工整,他也極具天份,才寫兩三遍便"挺可以看"的。(可惜無緣分享他的習字簿,丹尼爾不准。看來以後得另闢溪徑張貼他的秘密。)